戴禺(左)和索大衛律師 被訪者供圖>>對話背景:
   2008年在美國紐約,時年20歲的華裔建築工人林增光(音譯)在工地工作時,意外從高處跌落,導致腦部嚴重受傷,經過6年訴訟長跑,紐約皇后區最高法院本月12日裁決,要求雇主賠償林增光6200萬美元,這一數額甚至超過原告要求的賠償金額,成為皇后區史上類似案件中判賠金額最高的案件。
   該案引發廣泛關註,有中國網友將此案判決與國內一些案例類比,展開熱烈討論。華商報記者通過採訪試圖還原林增光一案判決出台的法律背景,為讀者提供一些更具理性的判斷。
  >>對話人物:
   華裔律師戴禺和美籍律師索大衛。兩位律師都在紐約執業超過30年,是意外傷害索賠領域的資深律師,兩人從一開始就代理林增光案,全程參與了該案的審理過程。
  工地摔傷喪失勞動力,家人曾受刁難
   華商報:能介紹下林增光受傷的經過嗎?他現在情況如何?
   索大衛:2008年,林增光所在的工程隊接到一個建築公司轉包的活,為一家在建的醫院大樓外牆貼鋁板。施工過程中,林增光從6米多高的地方摔下,導致全身多處受重傷,包括脊柱骨折、肋骨骨折,及其顱內血腫。在醫院觀察期間,他腦部的血腫縮小了,所以醫院沒有為他做腦部手術。但他腦部的血塊壓迫了周圍的神經,導致局部神經壞死,引發了較為嚴重的腦部損傷,導致他的認知能力出現問題,性情也變了。現在,他不僅喪失了勞動能力,離不開別人的照顧,還有創傷性腦損傷,精神也非常痛苦。這些年裡,林家也多次被保險公司暗中跟蹤,在法庭上被百般刁難,令林家人的身心都深受傷害。
  業主和承包商沒有為林增光提供安全繩
   華商報:工傷發生已經六年了,這是一個複雜的案件嗎?
   戴禺:此類案件通常首先嘗試和解,無法達成和解才會進入審判程序。這個案件之所以拖了這麼長時間,是因為被告方面始終不承認林增光的腦部損傷是因為從工地摔落導致的,他們只承認在工地摔傷導致林增光身體骨折,願意賠償十多萬美元和原告和解,而原告方面要求的賠償是八位數字。因為無法達成和解,才進入審判階段。這類案件一般只審一個多月,而此案審理時間長達5個多月。
   華商報:法庭判決的依據是什麼?
   戴禺:紐約州的勞工法有一條規定,任何建築工地的業主或者一級承包商(俗稱“大包”)有責任為在高處工作的工人提供必要的安全措施,比如工人身上要系安全帶,還有一條安全繩固定在一個安全的地方。由於紐約是一個移民城市,許多建築工人是移民,這條法律主要保護的是移民工人的利益。在林增光的案例中,工地的業主“雙雄地產公司”和一級承包商就沒有為林增光提供安全繩。
  賠償金還沒拿到,被告可能上訴
   華商報:法庭判決的6200萬美元賠償分為幾部分,這個是怎麼考慮的?
   索大衛:林增光遭遇意外時的年齡不大,又歷時六年訴訟,且傷情日後還有可能發展,對他的認知、性格以及生活的方方面面產生無法估計的影響。考慮到這些,原告代表律師先前提出的索賠金額是5500萬美元,其中2500萬美元用於賠償林增光過去幾年所遭受的身體和心理痛苦,剩下的3000萬美元屬於未來所需,另外還有6萬多美元補償他之前的醫葯費用。最後法庭的判決結果比我們預想的還要多700萬美元,其中2000萬美元用於賠償他已經遭受的痛苦,4200萬美元賠償他未來將面臨的痛苦,並保障他未來的生活。
   華商報:林增光拿到賠償了嗎?賠償金額是否會有變化?
   戴禺:還沒有拿到。因為法庭判決的賠償金額較高,被告很有可能會上訴,要等到法庭定案後原告才能拿到賠償,這個上訴過程會很長,起碼要一兩年。而且二審法庭有可能會改判,受害者最終拿到的賠償可能遠遠小於這個數字。
   如果被告上訴失敗,還可以到上訴法院再上訴,這其間被告每年都需要支付賠償金的9%作為利息,被告也可以選擇同原告和解。
  林增光目前生活和治療靠保險金
   華商報:林增光受傷後靠什麼生活和治療?經濟來源是什麼?
   戴禺:美國的法律強制雇主替員工購買工傷保險。一旦工人受傷,保險公司支付工傷保險。林增光受傷後每月能拿到原工資的三分之二,治療費用則由保險公司全額支付。
   華商報:被告“雙雄地產公司”的經濟能力能否確保他們支付這筆賠償?法庭能否強制執行?
   戴禺:據我們瞭解,“雙雄地產公司”所購買的保險金額足夠支付這筆賠償金,一旦法庭做出終審判決,被告的保險公司就會支付這筆賠償,不會出現被告賴賬的情況。
   華商報:林增光及其家人對判決結果怎麼看?
   戴禺:原告方面對判決結果比較滿意,但美國媒體的相關報道也給他們帶來意想不到的困擾和壓力。此案判決後,一些認識林增光的人看到了,都以為他已經拿到了這筆賠償。林增光本人以及他在中國的父母都接到不少電話,這給他們帶來了不小的壓力。
  勝訴後才能拿到律師費
   華商報:代理此案六年以來,你們拿到過律師費嗎?律師費是多少?
   戴禺:在美國,律師代理傷害索賠案,都是在勝訴後才能拿到律師費。我們還沒有拿到一分錢的律師費。被告“雙雄地產公司”的代理律師則不同,他們是按小時收費的,大約每小時收費300到500美元。
   華商報:定案後能拿到多少律師費?
   戴禺:根據紐約州的規定,律師費是賠償金額的三分之一。美國其他州的規定不盡相同,比如加州能拿到賠償金額的40%,懷俄明州大約是賠償款的一半。這個金額看起來很高,但其實風險也是很大的,因為一旦敗訴可能一分錢也拿不到。而且在審理期間,原告方面要請一些專家證人,比如醫生、精算師等等,這些專家證人出庭一次都要付一兩萬美元的費用。這些錢都是我們律師樓出的。
  陪審員的選擇對裁決有影響
   華商報:雖然還沒有最終定案,你們對目前的判決結果怎麼看?
   戴禺:我們對這一裁決結果還是很欣慰的。理論上知道可以判那麼多,但在我們的職業生涯中,還是第一次碰到。
   華商報:我們知道最近美國有幾起案例,都是白人警員擊斃黑人後大陪審團決定不予起訴,裁決結果引起了一些人的不滿。就此案而言,陪審員的選擇對判決結果的影響大嗎?
   索大衛:確實會有一些影響。與我們合作辦理此案的律師莫雷利是一位非常資深的律師,他挑選陪審員很有經驗。他需要做出判斷,哪些陪審員可能做出對原告不利的裁決。因為人是多種多樣的,可能有各種各樣的想法,甚至懷有各種各樣的偏見,比如有人會認為一個移民不應該拿那麼多賠償。此案的陪審團由3名男性和3名女性組成,年齡從30歲至70歲不等。裁決出來後,莫雷利很激動,他認為“陪審團瞭解情況”。
   不過,二審時如果法官在責任追究方面發現任何錯誤,有可能推翻整個裁決,案子要重新組建陪審團再審。就像20多年前著名的“美國老太在麥當勞被咖啡燙傷”事件,雖然初審判決麥當勞賠償幾百萬美元,但經過上訴,陪審團做出改判,她最終拿到手的只有幾十萬美元。
  美國冤案責任人會受行政處分,甚至會吃刑事官司
   華商報:美國如果發生冤假錯案的話,如何賠償受害人?
   戴禺:美國也發生過冤獄,比如“紐約中央公園強姦案”。1989年,警察在取證不足的情況下將5名黑人少年打入大牢,當時他們的年齡只有十四五歲。13年後真凶站出來認罪,2002年12月,這5名黑人終於洗清了罪名,這時候他們都已經快30歲了。他們控告了紐約政府、紐約警察局、紐約檢察官辦公室等,控告遭到非法逮捕、非法監禁、非法判刑、惡意告發、錯誤宣判,並要求2.5億美元的民事賠償。紐約前市長布隆伯格在任期間一直拒絕和解,官司打了12年,今年6月紐約市政府終於同意賠償5人共4000萬美元。
   華商報:在美國,除了民事賠償,當年辦錯案的責任人會受到追究嗎?
   戴禺:會被追究。強姦案會留下一些物證,比如精液和血液,可以通過DNA檢驗確認嫌疑人身份。如果負責DNA檢驗的是私人機構,可能被取消執業資格;如果是政府雇員,由於疏忽出了錯,將會受到行政處分,比如降級甚至是解聘。檢察官也是政府雇員,如果是疏忽犯錯,同樣會受到行政處分。假如冤案是擔任上述兩種職務的人蓄意為之,比如為了自己的業績偽造證據,可能會吃刑事官司。
  中美法律體系不能簡單對比
   華商報:戴禺作為一名華裔律師,對中美法律體系的異同怎麼看?
   戴禺:中美法律體系之間是不能簡單對比的。因為兩套法律體系都經過漫長的演變,有其特定的社會、文化背景。我本人曾經去過上海,在大街上見過這樣一個案例。一位女士聲稱有一名男子對她動手動腳,現場處理的警察詢問了這位女士和遭到她指控的那名男子,還聽取了在場的一些群眾的說法。最後警察認為女士的說法言過其實,現場就把事情處理了。如果這樣的事情發生在美國,警察的處理方式就完全不同了。如果有女士投訴有人對她動手動腳,接警的警察二話不說,首先會抓捕遭投訴的男子,把他帶回警局照相、蓋指紋、錄口供,嫌疑人甚至還會在拘留所里拘留一晚,等他向法庭交了保釋金才能釋放。然後雙方的律師介入、各自舉證,再決定是和解還是起訴。這兩種處理方式很難說哪一種更好。
   我個人認為,美國警察在處理一些事情時有些小題大做。比如前不久發生的紐約小販被“鎖喉”致死案。那個小販其實只涉嫌私賣香煙,是非常輕的罪行,可能是因為和警察發生了言語衝突,被警察從後面用胳膊勒住脖子,引發哮喘導致死亡,這個悲劇就是個美國警方過度執法的例子。
   華商報記者 李珊  (原標題:中國移民在美遇工傷 為啥判賠6200萬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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